各学院(部)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和掌握党团理论知识,引导大学生骨干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努力培养成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积极投身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学校“双一流”建设。现决定,于10月份开始举办中国石油大学第24期团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8年10月-2019年6月
二、培训方式与内容
1.本期团校采用校院共建、院部主讲的培养方式,主要面向全体新生团员,研究生团员、16、17级团员所占比例由各学院自行规定,采用课程讲授、研讨学习、参观考察、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培训方式。
2.本期团校培训计划学时为20学时,其中理论教育环节16学时,包括思想引领、基础团务、班团一体化、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等必修课程12学时,由各二级团校自行安排的选修内容4学时;另外各二级团校须安排主题社会实践4学时。
3.各学院(部)按照实际情况及团校开课要求制定学院团校培养方案并于10月22日前上报校团委,依据方案具体落实。
三、培训纪律
1.学员在参加团校课程及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必须佩戴团徽、学唱团歌;
2.学员须按时参加各项培训活动,不得缺席。参加党校学习或其他重要事宜确不能参加培训的需由所在学院(部)团委开具请假条,说明请假人员、请假时限,并经团委书记签字后加盖本学院(部)团委公章确认。因病不能参加培训的学员,须持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到学院(部)团委备案。凡无故迟到或早退3次者,缺席两次者不予颁发结业证书。
四、培训评价
1.团校学员积极参加团校培训活动,完成各项培训项目的,培训期满后获得中国石油大学第24期团校结业证书;
2.校团委在日常考勤记录、团校交予的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评定本期团校优秀学员若干(不超过总培训人数10%),予以表彰;
3.校团委在各学院(部)团校开展情况及授课质量的基础上综合评定本期团校优秀学院(部),予以表彰。
联系人:相欣余
联系电话:86983100
电子邮箱:xiangxy@upc.edu.cn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