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全体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精神,通过规范开展评星定级,持续整顿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不断提高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团中央《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要求,现将在全校集中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至12月集中开展。
二、面向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年5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三、工作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自评表参考标准(详见附件1)开展评星定级,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 | ≥90分 |
四星级团支部 | 80—89分 |
三星级团支部 | 70—79分 |
后进团支部 | 60—69分 |
软弱涣散团支部 | 60分以下 |
其中:
五星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0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团支部应根据“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指引开展组织生活会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将其与团内激励(录入操作指引见附件3)全部录入后,才可进行“对标定级”记载录入。应开展但未开展的直接评定为软弱涣散团支部。
四、工作步骤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2月5日前,团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定级。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表现、评活动效果、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普通团员代表分别在团(总)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附件1)签字确认自评结果。自评完成后,将结果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并将自评表提交至二级团委。
(二)二级团委复核认定
12月20日前,二级团委结合团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复核过程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的方式,即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等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支部委员会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评价。
二级团委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通过复核认定的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若复核后对团支部自评结果做出修改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三)校团委审查
请各二级团委于12月25日前将对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中检查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等方面形成自查报告,连同附件2汇总表发送至邮箱upc_org@163.com,附件1及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大活307室)。同时校团委将对各级团组织“对标定级”工作情况进行抽检,并将“对标定级”工作总结评估情况反馈团省委基层建设部。
五、工作要求
(一)分级负责
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应主动向支部内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和结果,同时应将“对标定级”工作程序如实详尽记录在《基层团支部工作手册》中。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做好统筹安排
各二级团委要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做好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在复核认定中,二级团委要严格审查相关材料,实事求是开展分数复核,并以此契机发现团支部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三)激励约束
只有被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
联 系 人:刘秋蘅
联系电话:86983100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附件2: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汇总表(上传校团委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