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委、各实践队:
2014年,学校依托获批的团中央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项目,开展了社会实践立体化传播工作探索,对各类传播平台和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了大众传媒、校园传媒和新媒体全方位的立体传播体系。在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各实践队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我校社会实践工作成果,社会实践对外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实践成果得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教育新闻网等主流媒体报道千余次,有效宣传了我校实践育人成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特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新闻宣传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经学校、学院批准立项的所有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队,在公开的社会新闻媒体(国家新闻出版署注册的国家级、省市级以及行业的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大型专业网站、杂志等)上登载正面宣传我校社会实践工作的新闻及相关信息,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实践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修订)》,评选并奖励新闻宣传突出的单位、团队及个人。
三、评选要求
1、申报宣传奖励的实践队,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宣传报道情况实践队统计表》;
2、申报先进单位的学院,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宣传报道情况学院统计表》,学校根据整体宣传情况评定先进;
3、社会实践宣传工作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名单,由学校视团队和个人的新闻宣传情况综合评定,不再单独申报;
4、一篇稿件被多家媒体刊发或转载的,只需统计首发媒体,并在统计表中相应栏目注明转载媒体和转载次数;
5、所有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发表的新闻作品均需由原件或电子版(报纸、页面、画面)佐证,由团委统一备案、汇总并认证。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送校团委,电子版发至邮箱lizhen@upc.edu.cn。
联 系 人:李 振
联系电话:86983159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