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新闻宣传评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1浏览次数:168

各院(部)团委、各实践队

2014年,学校依托获批的团中央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项目,开展了社会实践立体化传播工作探索,对各类传播平台和资源进行整合,形成大众传媒、校园传媒和新媒体全方位的立体传播体系今年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各实践队不断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我校社会实践工作成果,社会实践对外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实践成果得到《中国教育报》、《中国青年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教育新闻网等主流媒体报道千余次,有效宣传了我校实践育人成果。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特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新闻宣传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学院批准立项的所有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队,在公开的社会新闻媒体(国家新闻出版署注册的国家级、省市级以及行业的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和大型专业网站、杂志等)上登载正面宣传我校社会实践工作的新闻及相关信息,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参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实践宣传工作奖励办法(修订)》,评选并奖励新闻宣传突出的单位、团队及个人。

三、评选要求

1、申报宣传奖励的实践队,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宣传报道情况实践队统计表》;

2申报先进单位的学院,须填写《中国石油大学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宣传报道情况学院统计表学校根据整体宣传情况评定先进

3社会实践宣传工作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名单,由学校视团队和个人的新闻宣传情况综合评定,不再单独申报;

4、一篇稿件被多家媒体刊发或转载的,只需统计首发媒体,并在统计表中相应栏目注明转载媒体和转载次数;

5、所有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发表的新闻作品均需由原件或电子版报纸、页面、画面)佐证,由团委统一备案、汇总并认证。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9月20日前报送校团委,电子版发至邮箱lizhen@upc.edu.cn

 

联 系 人:李 振

联系电话:86983159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4912

2014911新闻宣传评比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