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青年志愿者星级认证暨第六届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9浏览次数:215

各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

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在全校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新风,激励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志愿服务,为和谐校园建设做出更大贡献,根据《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校团委、校大学生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志愿者星级认证暨第六届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星级志愿者认证

根据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认定其为一至五星志愿者。具体如下:

1、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小时的,认定为“一星志愿者”;

2、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60小时的,认定为“二星志愿者”;

3、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的,认定为“三星志愿者”;

4、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的,认定为“四星志愿者”;

5、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小时的,认定为“五星志愿者”;

 各学院青协根据志愿者注册证,审核志愿者服务时间,认定志愿者等级,并在2011330日前报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志愿者服务时间统计截止到2011325日。

二、第六届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

1、奖项设立

本届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奖”。评选10“优秀志愿服务团队”、200个“优秀志愿者”、10个“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奖”

2、参评条件

1)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近年来,尤其是2009年以来涌现出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特别是在抢险救灾、环境保护、大型赛会和关爱农民工子女、“西部计划”、“海外计划”等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集体和个人。

2)优秀志愿服务团队参评条件: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者组织、暑期支农支教等做出突出成绩的志愿者团队、爱心团支部等。“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的参评对象为年人均参与志愿服务时间50小时以上,在志愿服务中有较大贡献,能够较长时期内持续开展志愿服务的集体,成员人数不少于10人。

3)优秀志愿者参评条件: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并做出较大贡献;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积极拥护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志愿者;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超过200小时,服务业绩突出。

5)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奖参评条件:近几年来在我校实施的具有较好社会反响和公益效果的志愿服务项目。参评项目应具有相对完善和规范的组织体系、管理制度和运作模式,有显著的服务成效,有音像资料,有总结和发展规划。原则上,项目实施时间不短于3个月,参与人数不少于15人,并且具有较完备的档案资料。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团委、志愿者组织要认真考核志愿者服务时间,做好志愿者星级认证工作。

2)各学院团委组织学院青协开展初评工作,确定推荐参评对象。各学院不分配名额,可自主申报,评选由校青协统一评审。各学院青协请于2011年3月30日前将《优秀志愿者申报表》、《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申报表》和《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奖申报表》交至校青协。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挖掘、加强宣传,做好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

联 系 人:张程

联系电话:0532-86981265

电子信箱:zhangch@upc.edu.cn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六届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六届优秀志愿服务团队申报表》

3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六届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奖申报表》(点击下载1517371687.doc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