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14级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和2014年下半年团情统计工作,按照团省委《关于加强全省团员发展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团员资格认定
1.凡具有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团员证、团组织关系转接证明三者之一的均可确认团组织关系并办理转接手续。
2.没有任何相关证明材料的新生团员,暂不确认团员关系。由新生原学校(单位)补办团员档案或出具团员档案遗失证明,在入学后三个月内送交所在团支部汇总后,各学院团委可重新确认团组织关系并办理转接手续。
3.既没有任何相关证明材料,也无法提供原学校(单位)证明材料的新生团员,不能确认为团员,须重新入团。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
1、各院(部)团委应认真做好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接收团员团员证,在团员证“组织关系转接”栏内填写转入组织关系时间,并加盖公章。
2、除团员证之外的团关系材料由各院(部)团委妥善保管。
3、团员证丢失的同学可申请补办,补办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统一开具介绍信,于9月22日(星期一)——29日(星期五)期间到校团委办理。
4、凡未退团或脱团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均需接转团组织关系。
二、做好团员团情统计工作
请各院(部)团委认真填写《2014年度团情统计表》(见附件),并于2014年9月17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 tw@upc.edu.cn。
联 系 人:孙雅晴
联系电话:0532-86983100
电子邮箱:tw@upc.edu.cn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4年度团情统计表》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