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委、各实践队:
2014年,我校暑期社会实践继续按照“大平台、大宣传、大成果”开展工作,取得丰硕成果,“创新学校共青团实践育人体系”入选团中央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创新试点项目。为进一步提升实践育人效果,探索完善社会实践长效机制,积极引导大学生交流实践体会、分享实践成果,现将2014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交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第1、2周(9月9日-9月20日),团队、团支部进行社会实践总结交流与评比推荐
1、学生向所在团支部上交《社会实践考核登记表》、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相关辅助性的证明材料。
2、各团支部组织“实践归来话成就”社会实践主题团日交流活动。
3、重点团队要加大宣传力度,固化实践成果,继续通过校内外媒体宣传实践成果,通过展览、成果报告会等方式,强化实践育人效果。
4、实践团队整理新闻宣传相关资料,向学院提交新闻宣传资料申报宣传奖励,学院团委负责汇总并审核。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新闻宣传评比的通知》。
5、实践团队向学院团委提交社会实践报告、《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记录本》和实践发票,用于报销部分实践费用。
6、校级学生组织实践队开展内部交流,并向校团委提交实践报告、相关辅助材料、《2014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记录本》等。
二、开学第3周(9月21日-9月27日),各学院团委、学生社团组织社会实践总结交流
1、各学院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做好辅助学分的认定工作,并做好学院内部的实践交流工作。认真总结社会实践的成功经验及主要成效,形成2000-5000字左右的总结报告(学院参与的人数、组队情况、宣传情况、工作做法、成绩成果、典型事迹等),并附相关图片资料。
2、各学院向校团委提供重点团队支持经费发票以及社会实践启动经费发票,用于报销部分费用。
3、各学院参照通知要求,向校团委提交新闻宣传评比申报材料,校团委进行评定表彰,并编写《2014暑期社会实践新闻宣传集》。
4、各学院参照通知要求,向校团委提交实践成果评选申报材料,校团委进行评定表彰,并编写《2014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集》。
5、校级学生组织团队开展交流评比工作,向校团委提交新闻宣传评比申报材料、实践成果评选申报材料,提交发票用于报销部分费用。
三、开学第5、6周(10月中旬),校团委组织社会实践工作总结评比交流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各学院继续做好学生暑期实践成果的转化工作,把实践活动与“挑战杯”等各类赛事结合起来,鼓励学生将实践成果转化为学术论文、创业方案、发明创造等成果,提升学生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请各学院于9月14日前填写《2014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发送至邮箱lizhen@upc.edu.cn。
联 系 人: 李 振
联系电话:86983159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