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演出服装的管理,提高学校演出服装的使用效率,为全校师生提供更加完善的服装借用服务,充分发挥演出服装的使用价值,特此制定大学生艺术团服装借用管理制度。
一、借用原则:
1、所有借用大学生艺术团服装的活动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
2、本着“与学校大型演出不冲突”的原则,服装的借还和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外借、领用以及归还手续。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天。
3、所有服装及物品只对本校师生免费借用,校外借用需缴纳租金,具体金额参照大学生艺术团演出服装租借收费标准。
二、借用须知:
1、各学院以及各学生团体如需借用服装等,须下载并填写《大学生艺术团服装借用申请表》一份,经借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交到大学生艺术团服装室处报批并备案。
2、申请借用服装时,须按规定交纳押金。借用普通衣服5件以下为100元,5件以上按比例加收(礼服适当加收)。所有服装必须在借用期限内全部归还,如需续借,须提前到秘书处进行申请。若逾期未能归还,按每件10元/天收取罚款,并没收全部押金;情节严重者,剥夺该单位借用服装资格一学期。
3、借用单位须对所借服装全权负责,确保与借用之前数量无出入、无损坏、无污渍。若有损坏或污渍,借用单位需及时修理;若借用服装丢失,借用单位须按照服装原价进行赔偿或自行购买替代归还。
4、借用单位归还所借服装时,确定归还的服装符合借用规定后,方予以返还押金。
5、借用单位须严格按照《大学生艺术团服装借用申请表》所填写的借用原由使用所借服装,若经发现与填写内容不符或转借他人使用,大学生艺术团有权立刻终止外借服装并进行相应的罚款,此后不予向该单位借出服装。
6、办理地点:唐岛湾三楼317;办理时间:每周二、四、六20:30——22:00(节假日除外),其他时间不予办理;负责人:李霞;联系电话:13256884605
本管理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大学生艺术团所有。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艺术团
2015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