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团委、全体女大学生:
为激励和引导女大学生立志成才,树立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她们在学习生活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使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争做时代新人。校团委决定举办第十七届“思美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校女大学生
二、评选标准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良,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新闻宣传、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流程
1.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采用院部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提交材料真实,符合评选条件。
(2)报名材料要求
各学院(部)团委推荐3名学生(本科生2名、研究生1名),各推荐候选人和自荐人要认真填写《第十七届“思美之星”评选报名表》,并提交个人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个人五寸生活照两张。
推荐候选人和自荐人将报名表及事迹材料纸质版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南侧);将报名表、汇总表、个人事迹材料及生活照放入同一文件夹后发送至邮箱upc_su@upc.edu.cn,文件夹命名为“xx学院+ xx年级xx专业+姓名”。报名时间截止至3月23日24:00。
2.评选程序
(1)报名阶段(3月13日—3月23日)
根据“思美之星”评选标准,各学院(部)开展“思美之星”推荐工作,并按照报名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2)初选阶段(3月24日—3月30日)
由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组织评委对参评者进行初评,产生“思美之星”候选人并进行网络展示和投票。
(3)终评阶段(4月1日—4月5日)
候选人根据自身特点和特长,通过VCR短片、PPT演讲、情景剧等丰富的表现形式展示个人风采,由老师和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现场打分,同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最终确定“思美之星”名单并予以表彰。
(4)宣传表彰
评选结束后,进行集中表彰,通过座谈会、展板、视频、微信等线上线下形式集中开展事迹宣传、经验分享、成长对话等朋辈引领活动,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
四、相关要求
大学生先进典型的培育、选树、宣传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学院(部)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切实把在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新闻宣传、文艺体育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优秀女大学生挖掘出来,把有典型先进事迹、有榜样示范作用、有影响力感召力的优秀女大学生推荐出来,并积极配合学校搭建平台、创新形式,发挥优秀女大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引领。
联系人:姜菲17362241026 任佳聚13061280809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委员会
中国石油大学学生会 研究生会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