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石大东党〔2017〕68号)文件要求,吸引青年师生更多参与到共青团工作的设计、决策、实施、评议全过程,建立健全共青团工作“众创众筹众评”制度。校团委2019年将继续从我校在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中选聘部分学生兼职团干部,任期1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团委广泛动员,积极选拔,努力做好推荐与审查工作。
一、岗位设置
(一)校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2-3名。
(二)校团委各职能部门兼职副部长1-2名,各中心主任、副主任2-3名。任职部门为办公室、组织部(团校)、宣传部、社团管理部、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中心、青年发展与服务中心(“第二课堂成绩单”办公室)、青年新媒体中心、思美研究中心。
二、任职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或优秀团员。
(三)热爱团学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表达沟通能力和文字功底。
(四)有学生干部一线工作经历,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
(五)具有履职尽责必备的学业基础与工作时间。
三、工作待遇与发展平台
(一)任职期间按月发放一定工作补助。
(二)提供固定办公场所与必备办公条件。
(三)参与学校共青团工作的顶层设计与整体谋划。
(四)优先推荐参与各类评奖评优与中央和国家机关实习计划、地方机关单位实习计划、全国和山东省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校新时代卓越青年班等培训与锻炼平台。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形式。4月4日前,各二级团委将推荐人选上报校团委组织部,个人自荐者可直接将材料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大活307房间),也可由所在学院团委代交。
(二)4月上旬,校团委将组织统一笔试、面试和人选考察,初步确定校团委兼职团干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校团委下发任职文件。
联 系 人: 相欣余
联系电话:86983100,邮箱:tw@upc.edu.cn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