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团委:
召开团代会是学校共青团和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做好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十六次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确保第十六次团代会的胜利召开,现将代表选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一、代表选举
(一)代表的名额及分配方案
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的代表名额由校团委根据各选举单位学生团员的数量,分配到各选举单位,有关名额分配详见附件。推选代表的工作在校团委、各选举单位党委的领导下进行。
(二)代表的条件
1.团代会代表应是共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除外),或在团内担任领导职务或直接从事团的业务工作或党团组织提名为团代会代表候选人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除外)。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意愿,有一定群众基础,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1.各院(部)团委按照正式代表名额分配,征求院(部)党委意见,并广泛征求团员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初步名单。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应按照有利于了解和直接参与团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
3.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院(部)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后,进行正式代表的选举。
4.正式代表应由各院(部)团委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或通过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在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上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差额数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5.团代会正式代表中女性代表、少数民族代表原则上不少于25%。团代会正式代表中基层团支部、非团学干部的团员学生和青年教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70%。代表分配名额较少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代表构成。
二、有关要求
(一)各院(部)团委要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的代表选举工作。在推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认真履行规定程序,充分发扬团内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二)各院(部)团委请于5月25日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即《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酝酿情况统计表》(预备人选数应多于正式代表数的20%)、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报告电子版报学校团委组织部,经校团委同意后再进行正式选举。
(三)各院(部)团委请于在5月29日前完成正式代表的选举工作,并将《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代表名册及情况统计表》、代表选举情况报告报送学校团委组织部邮箱。同时报送第十六次团代会代表电子版证件照1张(白底),命名方式“专业班级+姓名”。
邮箱:tw@upc.edu.cn,联系电话86983100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校第十六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及酝酿情况统计表.doc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