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寒假,学校以“决胜脱贫攻坚,喜迎建党百年”为主题,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开展专项社会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深化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不断完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评价应用体系,加强社会实践规范化管理,激发各个社会实践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社会实践成效。根据学校《本科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启动社会实践材料提交与学时认定相关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所有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加本次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包括参加青鸟计划进行实习的个人)。
二、材料要求
1.各实践队和参加青鸟计划的个人须认真做好总结,以团队为单位,填写附件1:《2021年寒假专项社会实践成果总结材料》,包括《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成果总结》、《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汇总表》、《2021年寒假专项社会实践学时导入信息表》、《2021年专项社会实践荣誉汇报》、《XX实践队专项实践宣传统计》;
2.各学院(部)团委,收集本院实践队材料,每一个实践队的材料单独保存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统一命名为“主题xxx+实践队名称+队长姓名”,并汇总《XX学院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汇总表》、《XX学院2021年寒假专项社会实践学时导入信息表》,所有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学院2021寒假专项社会实践成果总结材料”。并安排在2021年3月13日12:00之前,将本院所有实践队附件打包压缩后,通过邮箱发送至upc2020shsjzx@163.com。
3.青鸟计划的相关附件请单独打包命名为“青鸟计划+个人姓名”。
三、认定流程
1.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将根据附件2:《2021年专项社会实践学时认定细则》于3月13日到19日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统一审核,对存在问题的材料予以退回修改,对于材料审核无误的实践队,大学生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将对参与社会实践的所有同学(包括参加青鸟计划没有薪资的的同学)进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类第二课堂学时认定。
2.青年成长研究中心(“第二课堂成绩单”项目办公室)将在3月31日之前导入具体学时到“石光”系统。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各实践队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按时提交,逾期视作放弃,未立项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实践队伍不赋予其学时;
2.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学时认定不在此次认定范围之内;
3.对学时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实践队伍请于4月1日到7日前联系相关负责人予以申诉和复审,逾期视作放弃认定资格;
3.如有疑问请联系:
穆海涛 0532-86983807
孔佑然 0532-86983653
祁顺鑫 17863975102
附件: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委员会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