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全体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十佳团员标兵的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学生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有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
2.讲政治。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积极传播党的主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人做事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有正义感、责任感,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带头参加社会实践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4.争先锋。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甘于奉献,带头参加第二课堂的各项活动取得突出的成绩,或在团学工作中取得突出的业绩,能够充分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守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团章和学校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规范执行“三会两制一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三、参评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3月9日-2021年3月15日
(二)评选方式
评选采用逐级推荐模式,从团支部及学生组织、学院、学校三个层面进行评选。
1.推选过程
(1)团支部、各类学生组织负责组织推选,最多推荐候选人1名。
(2)由学院自行组织资格审核,确定最终推荐人名单,各院(部)推荐不超过3人,填写申请表并加盖院(部)团委公章,推荐到校团委评审。
2.评委设置
评审委员会成员包括校团委、教师及学生代表。
四、评选程序
1.团支部及学生组织推荐
3月9日-3月15日,全校各团支部及学生组织分别组织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推荐,当前仍在校的历届红旗团支部需推荐1名候选人;其余团支部及学生组织可各推荐不超过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不做推荐。
历届红旗团支部、学生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填写附件1及相关事迹材料后于3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upc_org@163.com,校团委统一对所推荐候选人返回学院团委及团支部进行日常表现鉴定。
其余团支部将《团支部/学生组织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及相关事迹材料上报学院审核。
2.二级团委审查评议
各二级团委需在3月16日-22日之间完成以下工作:
(1)自行组织审核各团支部及学生组织推荐候选人是否有成绩不合格、不符合评选条件现象或违规违纪记录。
(2)本着公开公正的原则,在团支部及学生组织推荐候选人中公开选拔“学院(部)团员标兵”推荐人选不超过3人。评选过程中,应注重营造互相交流、共同进步的学习氛围,切实发挥好榜样的引领作用。
(3)组织召开二级团委全委会,并邀请年级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参会,集中审议通过学院推荐名单。
3.评审委员会评审
由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选材料进行复审,酝酿提出候选人名单进入网络投票及答辩评选环节,具体评选事项另行通知。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团委及时向各团支部传达评选标准及提交材料相关要求并做好审查评议推荐工作。所提交材料为经全委会审议通过的推荐人选的《团支部/学生组织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十佳团员标兵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及3张个人风采照(不小于1M)用于后续宣传,电子版材料于3月23日前以“XX学院(部)十佳团员标兵推荐材料”命名打包发送到upc_org@163.com,纸质材料(附件1、2)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7房间。
联 系 人:刘秋蘅
联系电话:86983100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