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山东省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高琪发布时间:2021-12-16浏览次数:679

各二级团委、基层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和团省委统一部署安排,现将2021年度山东省团内统计工作部署如下:

一、统计方式

为减轻基层负担,按照“能监测、不填报,非必要、不填报”的原则,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监测为主,线下填报作为补充。

二、统计时间

团内统计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三、表格构成

第1类:基础表(1张,内含两个工作表)

本项要求统计因工作涉密等原因不宜录入,因入团年龄、编号等问题等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情况。基础表数据与“智慧团建”系统监测数据,共同构成完整团统数据。

第2类:专项表(1张)

《专项表4-2:普通高等学校分年级学生数、团员数统计表》:以二级团委为单位填报,按照表格中详细说明,仅统计本科生数据,注意不要遗漏。

四、工作要求

1.各团委书记作为第一负责人,务必检查准确、核实准确、汇总准确,确保真实性,因不严不实、数据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责任人承担。

2.请各二级团委在2021年12月25日前将2张统计表纸质版(加盖公章,第一负责人签字)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upc_org@163.com。

 

联系人:刘秋蘅

联系电话:86983100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21年12月16日


基础表: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专项表4-2:普通高等学校分年级学生数、团员数、2022年发展团员计划申报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