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团支部、学生组织: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为党育人的主责主业,按照“三力一度两保障”的工作格局,围绕学校构建新时代人才培养体系、新一轮“双一流”建设等中心大局,深度融入人才培养主战场,在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榜样,促进工作发展,现将2021年度五四表彰奖项申报的通知下发,请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一、奖项设置
1.青年五四奖章
2.青春建功新时代先进集体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员
5.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6.优秀社团负责人
7.优秀社团会员
8.优秀青年工作者
二、表彰对象
学校下属所有基层团组织;全体在校共青团员(包括本科及研究生团员、教工团员),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包括团干部和专任教师)。
三、表彰说明和要求
1.青年五四奖章、青春建功新时代先进集体前期已完成推荐;优秀青年工作者由校团委统一提名评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负责人与优秀社团会员由社团管理部统一组织评选,以上奖项各二级团委无须重复推荐申报。
2.各学生组织五四表彰申报名额见附件3。
3.各二级团委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规范程序,及时上报材料。奖项上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17日,请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upc_org@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放入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院(部)名称+五四表彰申报”,申报文件压缩成rar格式。附件10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于4月18日前提交至大活307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秋蘅
联系电话:0532-86983100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