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级团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认真做好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2-2023学年班级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设置原则
1.团支部设置原则。根据相关规定,团员3人以上的单位应按建制单独设立团支部。团支部可以依托自然班或行政班成立,单个团支部团员数量原则上不能超过50人;
2.团支部委员会设置原则。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学生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1年;
3.支部委员设置原则。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可以结合实际设置纪律委员、社会实践委员、志愿服务委员、心理健康委员。大三、大四及研究生团支部原则上由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团支部书记,鼓励大二年级由入党积极分子担任团支部书记。
二、团支部委员会换届工作程序
换届选举工作要在二级团委、年级团总支和辅导员的全程指导下组织开展,并于9月19日前完成,分5个步骤展开:
1.酝酿筹备换届工作。各支部要充分酝酿和准备换届工作,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对团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团员权利、义务的教育,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组织设置原则,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在团员自主报名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委员候选人名单。团支部委员一般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在征得上级团组织同意的情况下,也可实行等额选举;
2.召开团员大会开展选举工作。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新一届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交至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团员大会一般由上届团支部书记主持,当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
3.召开第一次支委会会议。选举大会结束后,由新当选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参照相关规定要求,研究支部委员分工;
4.报告选举结果。各支部及时填写《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报告》(附件1)报送至所在二级团委批准;
5.二级团委审批。二级团委要会同相关年级辅导员对支部选举结果进行研究,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向团支部反馈。
三、工作要求
1.团支部建设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团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在二级团委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团章规定的换届选举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2.选举结束后,各学生团支部要及时报送选举结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按时顺利完成。请各学院团委对各支部选举结果审批后,及时推动“智慧团建”系统中相关信息更新工作,于9月19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班级团支部及委员会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以“XX学院班级团支部及委员会基本情况统计表”命名发送到邮箱upc_org@163.com。
联系人:刘秋蘅 86983100
吕昌燃 15092372122
王瑞丰 86981265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22年9月8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团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情况报告.docx
附件2: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班级团支部及委员会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