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全体学生、广大校友:
为了深化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搭建全球性创新创业竞赛平台。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的通知》,现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第九届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邀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紧密结合社会需求,能够弘扬正能量,真实、健康、合法,不含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2.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2人,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
4.参赛团队所有成员须为具有国外普通高等院校学籍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即2018年之后的毕业生,下同),国外院校是指设立在国外、有独立办学资质、可独立授予学生国外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及专科院校。具有国外院校学籍是指已在国外院校注册、且具备获授国外院校学历或学位的资格。
二、参赛组别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究生组。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3年5月23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本科生组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研究生组的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注册)。
本科生组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专科学生。
研究生组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研究生学历学生。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20年3月1日前注册)。
本科生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本专科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本专科学生。
研究生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在校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研究生学历学生。
三、参赛要求
2023年6月30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附件1:国际项目参赛信息汇总表提交至邮箱:tw@upc.edu.cn,汇总表命名:学院名称-国际邀请项目参赛信息汇总表;7月10日前将邀请的符合参赛资格的参赛项目材料(PPT形式的商业计划书)以压缩包形式提交至邮箱:tw@upc.wdu.cn,压缩包命名格式为:【第九届互联网+国际赛道】-学院名称-负责老师,参赛项目材料(PPT形式的商业计划书)命名为:学院名称-项目名称。不强制要求提供Word形式的商业计划书或1分钟视频资料。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为便于审核参赛资格,所有参赛团队成员必须提供学籍学历证明或持股证明。有指导教师的团队,须同时在报名系统填报指导教师信息。为统一格式、提高参赛作品质量,将统一辅导国际项目网上报名。
四、奖项设置与激励政策
1.全国国际参赛项目共产生50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评审,评选其中的150个项目入围总决赛现场比赛,从中筛选出50个项目获得金奖,其余100个项目获得银奖。参加总决赛评审但未能入围总决赛现场比赛的其余350个项目获得铜奖。全国大赛组委会将为150个参加总决赛答辩评审的团队,每队提供1-2人国际旅费(往返,限经济舱)和参赛期间本地食宿、交通。如无法现场参赛,总决赛的答辩评审将以线上路演方式进行。
2.获奖项目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晋级冠军争夺赛的国际参赛项目可根据比赛成绩获得相应现金奖励。
3.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限前五名),并为合办赛伙伴设立“国际项目组织奖”。
4.邀请的国际项目每成功入围1个项目进入总决赛,奖励邀请该项目的学院1个大赛高教主赛道或红旅赛道的总决赛复活名额。奖励名额项目入围高教主赛道或红旅赛道总决赛,但不能直接获得铜奖。
5.根据学校的国际参赛项目的邀请情况,大赛组委会将给予一定数量的大赛高教主赛道、红旅赛道或职教赛道的总决赛复活名额。
联系人: 赵延升 石国卿
联系电话:86983100 86983158
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团委
2023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