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
2023年,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全面深化共青团改革,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团组字〔2021〕1号)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我校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政治责任、工作主线,压实基层团组织书记责任,推动基层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协同提升,为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需求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榜样,促进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红旗团委”申报及基层团委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2023年度“红旗团委”
二、考核周期
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三、指标类型
根据评价内容,分为监控、申报2类评价指标。
1.监控类指标
依托团中央智慧团建、青年大学习等数据系统,团委日常调度及台账记录情况,直接获取相关数据,作为评价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
2.申报类指标
由各二级团委报送相关材料,根据材料进行评价。
四、评选环节
1.过程评价
各二级团委的申报材料包括自评表和支撑材料,自评表采用A4纸张正反打印并由所在单位党委签署意见后加盖公章,于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w@upc.edu.cn,纸质版提交至大活307团委组织部。工作总结要对照2023年共青团工作要点,总结年度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等。
2.青年评议
以申报单位团委2023年度开展的基层团组织工作为观测点,在学生团员或青年教职工中随机抽取一定样本量,采取问卷调查、谈话调研等形式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
3.团委书记述职评议
校团委拟定于3月下旬组织各单位团委书记进行2023年度述职评议工作,要求使用PPT,汇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述职内容聚焦落实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各二级团委书记要围绕述职内容,对二级团委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确定考核结果
综合过程评价(60%)、青年评议(10%)、述职评议(30%)三项情况,校团委对各二级团委的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选出5个2023年度“红旗团委”,奖励工作经费1万元,授予“红旗团委”称号,并在共青团各项评优指标适当倾斜。
联系人:
石国卿 86983158
董 晖 86983159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24年3月7日
附件1: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3年度“红旗团委”考核指标体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