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委、团支部、学生组织: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为党育人的主责主业,全面推进从严治团,在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助推学校高质量发展、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榜样,促进工作发展,现将2023年度五四表彰奖项申报的通知下发,请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一、奖项设置
1.青年五四奖章
2.青春建功新时代先进集体/个人
3.优秀共青团干部
4.优秀共青团员
5.优秀青年工作者
6.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7.优秀社团负责人
8.优秀社团会员
9.红旗团支部
10.十佳团支书
11.科技之星
12.公益之星
13.思美之星
14.荣誉共青团干部
二、表彰对象
学校下属所有基层团组织;全体在校共青团员(包括本科及研究生团员、教工团员),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包括团干部和专任教师)。
三、表彰说明和要求
1.青年五四奖章、青春建功新时代先进集体/个人前期已完成推荐;优秀青年工作者、荣誉共青团干部由校团委统一提名评审;优秀社团指导教师、优秀社团负责人与优秀社团会员由社团管理部统一组织评选;红旗团支部、十佳团支书、科技之星、公益之星、思美之星另行组织单独评选。以上奖项各二级团委无须重复推荐申报。
2.各学生组织五四表彰申报名额单独通知。
3.各二级团委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严格规范程序,及时上报材料。各院部公示日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奖项上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请将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tw@upc.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学院(部)名称+五四表彰申报”,申报文件压缩成rar格式。附件3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加盖公章于4月15日前提交至大活307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
石国卿 0532-86983158
董 晖 0532-86983159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