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健全学生社团组织架构,推进学生社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近期开展我校2026-2027学年学生社团换届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任职要求
社团负责人指会长(或社长、团长等)、功能型团支部书记、副会长(或副社长、副团长等)、功能型团支部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社团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岗位设置:会长(或社长、团长等)1名、功能型团支部书记1名、副会长(或副社长、副团长等)至多2名、功能型团支部组织委员1名、功能型团支部宣传委员1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养过硬、热爱祖国,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行端正、奉献意识突出。要求社团会长(或社长、团长等)、功能型团支部书记至少为入党积极分子,其中思想政治类社团和志愿公益类社团的社团会长(或社长、团长等)、功能型团支部书记的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功能型团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治面貌应为共青团员;
(三)熟悉业务工作、广泛团结青年、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其中会长(或社长、团长等)和功能型团支部书记至少有一年以上学生工作经验;
(四)学习成绩良好。其中会长(或社长、团长等)、功能型团支部书记的学习成绩综合排名须在专业前50%以内;
(五)不属于按规定被注销的学生团体中原负责人和主要学生干部;
(六)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二、换届流程
(一)提名推荐
由学生社团民主推荐学生社团会长(或社长、团长等)候选人至少3人,功能型团支部书记候选人至少2人,并报社团指导教师指导。
(二)公开选举
学生社团合规召开全体成员大会,选举新任社团负责人,大会到会人数需超过社团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会上依次组织学生社团团长(或社长、会长等)候选人、功能型团支部书记候选人进行述职答辩。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三)考察公示
选举产生的学生社团负责人需公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生社团或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反映。
(四)审核批准
学生社团填写《学生社团换届情况登记表》,将选举结果报校团委审核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从严要求。
学生社团换届是学生社团建设发展的重要一环。各学生社团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换届要求,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需做好指导工作。
(二)规范流程,按时报送。
各学生社团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开展换届工作。公示结束后,各学生社团填写《学生社团换届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并于2026年9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305办公室社团管理部,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校团委社团管理部邮箱upcshetuanguanlibu@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文档名均以“社团名称+换届情况登记表”命名。
联系人:曹明敏
联系方式:158664068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