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推进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加强创新创业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创新创业型人才培养质量,决定开展学校首批“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部署要求,发挥名师工作室的引领辐射作用,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引导和激励大学生提高创新创业意识,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参加创新创业竞赛和项目孵化等,将所学知识与国家发展、社会需求紧密结合,提升创新创业教育成果转化应用能力。
二、立项数量
学校首批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原则上不超过5个,其中重点工作室2个,一般工作室3个。
三、申报对象
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成立工作室后根据实际需求在全校范围内招募团队成员。
(一)工作室主持人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道德修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
2.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专业知识,热心于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对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有情怀、有担当、有思路、有方法。
3.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较强的文化素养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拥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调查分析和学术科研能力。
4.近5年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比赛获得全国银奖(全国二等奖)及以上,或在相关创新创业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在专业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在实际生产中具有较大应用价值,在重大创新成果、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或解决重大民生问题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业绩突出。
四、申报遴选程序
1.申报立项。拟准备申报工作室的主持人根据通知要求提出申请,确定建设项目及发展规划,并填报《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申请表》,经院部团委审核后报送至学校。
2.资格审核。团委对申报工作室主持人的资格以及工作室建设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进一步明确工作室建设要求和标准,确定入围答辩评审的资格。
3.专家评审。学校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定,综合研究确定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
4.公示立项。学校对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立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发文公布并为工作室命名、挂牌。工作室根据发展规划开始建设。
五、管理考核
(一)考核方式
每个工作室立项建设期为1年,重点工作室给与经费支持2万,一般工作室给与经费支持1万。工作室建设期过半后学校将对工作室进行中期评估,建设期满后组织结项答辩,作为终期考核与评估标准。
(二)结项要求
1.重点工作室:工作室成员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系列赛事,并至少获得国家级银奖及以上奖项1次。每年培育种子项目不少于2个。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辅导报告不少于4次。
2.一般工作室:工作室成员指导学生参加中国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等系列赛事,并至少获得省赛金奖1次。每年培育种子项目不少于1个。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辅导报告不少于2次。
对成果突出的工作室评选优秀,加大经费、工作场地等的支持。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院(部)要把名师工作室建设作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育人实效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工作室申报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协助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导师进行申报。
2.注重总结,打造特色。拟立项申报的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要凝练特色、培育品牌,认真总结已有经验,梳理现有资源,加强统筹设计,明确工作室建设规划。
3.明确要求,按时报送。请各院(部)于11月28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oys@upc.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学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307)。
联系人:赵延升 联系电话:13153289450
共青团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创新创业名师工作室”立项建设申请表.docx